CTUS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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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棒球隊扎根基層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教育部
100
10
18
日臺體
(
)
字第
1000189181
號函「推動大專校院棒球代表隊
及社團實施計畫審查」會議記錄辦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落實棒球振興計劃,著重基層人才培訓。
(二)廣增棒球運動人口,活絡校園運動風氣。
(三)厚植棒球運動根基,永續經營棒球運動。
(四)普及化棒球運動,廣增棒球觀賞人口。
三、組織:
(一)主辦單位:教育部
(二)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
(三)協辦單位:全國各大專校院
(四)贊助單位:由各承辦及協辦單位洽請熱心人士及績優廠商贊助
四、實施策略:由參加中華民大專院校體育總會
(
以下簡稱大專體總
)
所辦理大專棒球聯賽之公
開組及一般組前
3
名之參賽學校,指導高中、國中及國小學童,培養其學童對棒球興趣之
養成及廣增棒球人口。
五、實施期程:
100
10
1
日至
101
7
31
日。
六、實施對象:參加
100
學年度大專棒球聯賽學校之具
C
級棒球教練證以上球員
(
除公開組外,
開放一般組前
3
名學校申請
)
七、補助項目:
活動辦理費:消耗性器材、教練指導費、場地費、交通費、保險費、工作費等相關經費。
(一)補助標準:依各校至高中、國中及國小棒球隊指導之校數多寡審核予補助,申請單位
至少需須指導 6 校為原則,且需至各基層學校進行 40 小時輔導(包括指導員個人學習
經歷、生涯規劃、運動傷害防護、品德教育、棒球技術及戰術等),申請學校補助上限
金額以 500,000 元為限。
(二)經費編列基準:依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劃經費編列基準表」認可核銷項目和標準編
列,如附件一。
八、申請作業
(一)申請原則:申請校數以 18 校為限,於期限內函送申請相關文件,並按送件先後順序審
核辦理,若超過 18 校申請,則以申請區域之基層學校校數比例核定申請學校校數為
原則,進行審核作業;另申請學校未達 18 校,則由審查委員遴選績優學校辦理。
(二)申請時間:101 年 1 月 1 日~101 年 3 月 31 日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申請文件:計畫書(包括計劃內容、預期成效、預算內容),如附件二。
(四)申請程序:依行政程序由學校函送大專體總辦理。
九、審核作業:
(一)當年度受託是項計畫經費用罄時,不再受理申請及審核。
(二)由本會聘請體育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小組,就書面資料予以審查核定,
經審核通過後受託辦理學校需提送期程管控表至大專體總備查。
(三)未符合補助規定者,不予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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