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TUSF
活
動
組
220
中華民國大專校院
101
學年度
學生體育運動社團幹部研習營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教育部台體
(
一
)
字第
1010101381
函辦理
二、目
的:為推展校園體育運動風氣,提昇學生社團幹部舉辦體育活動競賽之組織規劃能
力,特舉辦本活動。
三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
四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
五、研習日期:民國
101
年
11
月
23
日(星期五)至
25
日(星期日)共三天。
六、研習地點:尖山埤江南渡假村(台南市柳營區旭山里
60
號)。
七、參加人員:由各校體育室
(
組
)
或課外活動指導組推薦報名,每校限二名,錄取
70
名額滿為
止。
註:
1.
各校學生活動中心、學生代聯會之體育幹部為優先錄取對象。
2.
體育性社團幹部。
3.
服務性社團。
八、研習方式:
(
一
)
專題研習
(
二
)
實務習作
(
三
)
綜合座談。
九、報名辦法:
(
一
)
按本會所寄發之報名表填寫清楚,加蓋課外活動指導組或體育室
(
組
)
戳章,於民國
101
年
11
月
09(
星期五
)
時前寄回本會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(
二
)
報名地點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
活動組
地址:臺北市朱崙街
20
號
12
樓。
(
三
)
連絡及收件人:活動組
陳煌榮
(
四
)
連絡電話:
(02)2771-0300
轉
20
傳真:
(02)2771-0305
(
五
)
報名時請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佰元整(請用現金袋郵寄或來會繳交),未繳交者視
同未完成報名,保證金於報到後無息退還。
十、備註:
(
一
)
參加人員請自備盥洗用具、運動服裝、運動鞋、泳衣、泳帽、蛙鏡。
(
二
)
無法全程參與者,請勿推薦,全程參加者發給結業證書。
(
三
)
參加人員報到及往、返交通費請自理;本會將於報到當日上午
11:00
及結業式完畢午餐
後提供新營火車站前站外及尖山埤江南渡假村接送。
(
四
)
參加人員研習期間膳、宿費用由本會提供。
(
五
)
參加本研習營期間,每位學員本會將投保旅行意外平安險
300
萬及醫療險
30
萬。